夏吟兰 (中国)


 

 

热爱和信念是我参与保障妇女权益、推动性别平等的动力

夏吟兰

自1986年我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毕业,留校任教,成为法大的一名教师开始,我就追随我的导师巫昌祯教授开始从事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调查、研究工作,成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专家组的成员,当时是专家组的小字辈。 在此之后,我先后参与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婚姻法的修订、妇女法的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反家庭暴力法的起草等。在立法和修法过程中,与专家组的老师们一起倡导性别平等、构建离婚救济制度,积极争取将禁止家庭暴力、禁止性骚扰写入法律。30年来,我持续不断地从事了一系列妇女权益保障活动以及推进性别平等的各种工作,最大的动力就是热爱和信念。因为热爱,我愿意付出自己的时间和经历,作为志愿者,参与立法、进行普法,从事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因为信念,我努力工作无怨无悔,从不考虑回报和报酬。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挺幸福的人,我把我的热爱、我喜欢的做的事情和我的工作、事业连在了一起。记得当时我在选择专业的时候,之所以选择婚姻家庭法为研究方向,是由于热爱,完全出于自己的喜欢,当时真的没有一点功利的想法在里面。我是79级的大学生,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三届,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复校时的第一届。当时授课的老师非常敬业,他们在上课之余,组织专业的兴趣小组,比如像民法、刑法、诉讼法、婚姻法之类的,我就直接选择了婚姻法。做这样的选择主要是自己喜欢这方面的知识,也喜欢看关于这方面的书籍和各种相关的资料,觉得亲切、有兴趣,就这样进入到婚姻法的学习和研究领域。在跟着巫教授学习的过程中,特别是后来留校任教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调研工作,我开始更多地接触到一些妇女的生活状况,了解到妇女在这个社会上遇到的不公平的事情,比如当时福利分房分男不分女,不考虑需要和职位;困难家庭只送男孩上学而让女孩在家务农或干家务,因为男孩可以光宗耀祖,女孩只能干活嫁人。通过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让我的兴趣变成了信念,让热爱成为动力。我就觉得,通过立法可以制定规则,改变不合理的、不公平的社会现状。实现性别平等,一定要进行源头参与,因此,性别平等立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当你有一点点能力,能够帮助别人的时候,就应该出自己的一份力,这会让你获得很大的快乐。你会觉得帮了别人一把你就已经获得了一种满足,其实完全不图什么回报的。所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吧。所以我觉得我参与保障妇女权益,推动性别平等就是在从事一项自己热爱的事业。

信念是坚持不懈的动力。虽然就我国的整个妇女运动来讲,发展是有进步也有反复的,但是必须承认,在很多领域男女平等的状况是在进步的,特别是在立法方面我们基本上实现了性别平等。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在教育、健康、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方面也都有很大的进步。所以我想,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所有妇女姐妹的努力,包括我自己的一点努力,妇女事业是在不断进步的,人类社会最终实现性别平等的目标是不可阻挡的,这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我是在为这样的一个事业,这样的一个最终的目标而不断努力,即使一个人的努力微不足道,但是每个个体的一点点的努力,都会为整座大厦添砖加瓦。这就是我的信念。

同时,我也是怀着必胜的信念去从事这项我所热爱的事业,我相信即使我们所生活的这几十年不能完全实现男女平等,尽管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着实质上的不平等,还有种种问题,但是我们还有很多后来人,我们的学生们,我们的后辈们同样会付出自己的努力,我们的目标必定会实现。我们这一代可能看不见目标的实现,虽然仍然是long way to go,但是我相信那一天一定会来到。

热爱和信念支持和推动我走到今天,忙忙碌碌,开开心心。尽管我很忙,我的工作量远大于那些仅仅在大学教书做研究的老师,但我一点都不觉得很辛苦,即使我在这个过程中会看到不公平的事情,听到痛苦的呼唤,有时候也会因为性别平等事业的发展有反复、有起伏而觉得有些受挫和失落,但是我一直相信,我做的这件事是对的,是值得付出的,这是我热爱并且愿意为之终身努力的事业。

生命无悔,信念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