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原居民妇女委员会(中国香港)


传男不传女  岂有此理(新界原居民妇女委员会)

文:(卢健凌)

A peaceful demonstration to support the abolition of New Ter Negotiation with Government on June 3 1994

香港一直被视为一个国际大都会,一个先进文明的地方。可笑的是,直至现在,各种歧视仍然存在,即使在这年头,香港有「平等机会委员会」、有《性别歧视条例》,男女不平等的情况比比皆是。可以想象,尚未这些组织和法例时,一群活在旧有父权制度下的女性,生活是怎样的过。1994年,一班在新界围村长大的妇女,深受传男不传女的传统影响,被家族中的男人抢夺了土地房子,并身心上承受着各种压力后,终于忍无可忍,挺身向大众述说她们的故事,同时希望,为围村的下一代带来更平等、更和平的环境。她们的努力,最终成功争取了歧视女性的《新界条例》的修订,同时聚结各界的力量,成为香港妇运的里程碑。

 

1993年3月22日,立法局门外,发生一场冲突,千多名以新界男性原居民为首的示威者,对着几十名支持修订《新界条例》的妇女咆哮、推撞。一幕幕非理性的暴力场面,被各种媒体纪录,即日的电视新闻报导、翌日的报章,将那班高举父权欺凌弱小的暴力,尽现于香港市民的眼前,同时亦激起市民对修订男女不平等条例的热心和支持。

 

立法局当日原定下午4时半召开审议条例法案委员会,听取新界各乡事委员会意见。千多名以新界男性原居民为首的示威者,在下午约3时,由元朗和上水一带的围村,乘着旅游巴,分批到达立法会门外,抗议港府同意修订《新界条例》,有意废除围村土地传男不传女的传统。乡议局成员简炳墀等带同横额,在立法会议员入口通道外示威,高呼「反对灭族法案」,并指女性可享有土地继承权是破坏大清律例。警方早已架起铁马,划出示威区,并派出20多名警员到场戒备,但示威者情绪高涨,不时高声吶喊,并多次尝试冲出示威区,情况甚为紧张。及至3时半,6名新界原居民妇女委员会的代表到场,立时惹起反对修订条例的示威者的不满。来自示威者的嘘声、咒骂之声此起彼落。委员会没有理会,并拉起横额,要求妇女应享有平等权利以及支持修订《新界条例》。有示威者冲向6名代表,更将她们的横额撕破,冲击她们。警方奋力将示威者拉开,并派蓝帽子[1]增援。

 

扰攘至4时许,30名支持修订条例的人士到场声援,并高举男女平等的标语。此举却激起「反修订派」的不满情绪,有人高声呼叫,鼓动反修订派追打「支持修订派」。瞬间,「支持修订派」虽有警方保护,但仍被千名「反对派」围攻。以男原居民为首的「反对派」派出一班老妇手持雨伞追打「支持派」,更向对方吐痰,而男原居民在后方吶喊助威,有人声言要「强奸陆恭蕙(提出修订动议的立法会议员)」,示威者更不时向「支持派」投掷水樽。警员既要保护「支持派」,又难对「反对派」老妇采取强硬的制止行动。期间,立法会议员李永达亦被人拳打脚踢至倒地,亦有「支持派」的成员因手持大声公高喊男女平等而触怒「反对派」,惨被推倒在马路中心,险被驶过的巴士撞到。最后,「支持派」在警方保护下,贴墙绕道,避进立法会大楼内。

 

事件被传媒大肆报导,香港市民透过电视荧幕,目睹一幕幕赤裸裸的暴力场景,激起社会对修订《新界条例》的关注。不少妇运团体及社运团体,看到这次暴力事件都愤愤不平,并因此积极投入支持条例的修订行动之中。支持修订的行列一时壮大不少。不过,新界原居民妇女委员会的成员,部份仍居于围村,她们的安全令一直陪伴她们抗争的妇女中心社工王秀容和其它妇女团体十分担心。相反,一直活在围村的暴力环境中的几位原居民妇女,却没有畏惧。或者,相对于她们一生中所受到的暴力对待,在她们眼中,这不过是「小儿科」。

 

走投无路下的反抗──郑丽嫦

The group told the press that they are homeless due to the u  On women's intenational Day 1994

郑丽嫦,元朗马江村原居民,家有7兄弟姊妹,两位姊姊早嫁,家中兄弟又不事生产,终日在家中游手好闲。因此家中的粗活自然落在郑丽嫦身上。小时的郑丽嫦都无甚怨怼,或者是看到围村内的其它女孩子都是如此,自然觉得这是应份。不论种田所得,或是工厂打工的酬劳全交予父母。20多岁时,曾结识一位不俗的男子,但因为父母怕她嫁了后没有人养家,婚事就此作罢。几年后弟妹都成家立室,父母反过来劝她结婚。不过,郑丽嫦更爱读书和习武,孜孜不倦地修读跌打、中医等,在获得一张又一张证书后,她最后成立一间跌打馆。郑丽嫦更练得空手道黑带3段,闲时开班授徒。生活原是安然的渡过,但在1991年,大哥和弟弟把他们和郑丽嫦现居的房屋卖掉,噩梦从此开始。

 

郑丽嫦的父亲在1984年离世,临终前表示留下的一幢3层房屋,顶楼让云英未嫁的郑丽嫦居住。岂料,根据《新界条例》地权传男不传女,物业归大哥和弟弟所有,两兄弟亦仗着<<新界条例>>,在没有征询郑丽嫦的情况下,将房屋卖掉。买家为迫郑丽嫦交吉,出尽诡计,包括偷进屋内泼粪、弄破玻璃、剪断电话线等。郑丽嫦每一日回家都活在恐惧之中。每月换锁数百个,换锁匠都劝郑丽嫦不用再换,因为不管怎样换,对方都有办法开锁。最教郑丽嫦感到气愤的是,她每次报警求助,都不得要领。郑丽嫦忆述一次再被贼人破门入屋,借邻居电话求助,接报的警员非但没有派员来巡查,反指她经常报警,怀疑她玩电话。郑丽嫦没有办法,唯有找律师帮忙。可惜的是,律师费花光积蓄,仍未能为郑丽嫦讨回公道。郑丽嫦心有不甘,于是在1993年去信当时的港督彭定康、立法会议员、新华社及妇女中心,开展了抗争的第一步。

 

活在暴力的阴影中──阿金

 

探访阿金,令笔者有很大的感动。阿金先带我在她居住的流浮山沙岗围走了一转,看到村内的乡亲,她都十分回避。走进屋内,她仍没有放下种种的担心。笔者询问可否开始访问,她立即关掉大部分门窗,更在窗旁放下开着的录音机,之后我们则坐在屋内的中心进行访问。阿金还不大放心的问道:「访问会否让屋外的人听到?」或者,阿金活在暴力的生活中太久,至今仍未能释怀。

 

阿金的父母本有4女1子,可惜最细的儿子因一次高烧,父母误以符水医治,延医不治。在围村重男轻女的阴霾下,阿金的父母因没有子嗣,引以为憾。父亲终日酗酒,母亲亦因丧子而变得自卑,对4位女儿亦极尽仇视,声声「陀衰家」[2],「谁叫你生为女儿家的」咒骂女儿。女儿的教育当然不被阿金父母重视,阿金亦只勉强念完小学,就开始去工厂打工。直到妹妹念完小学,父母又阻止妹妹继续升学,但阿金却宁愿负起妹妹的学费,也要让妹妹继续读书。为此父亲与她来了一场大冲突,父亲更声言:「如果你再供个妹读书,就斩死你。」家里终日吵吵闹闹,阿金亦只能哑忍,并供妹妹读至中五毕业。

 

没有子嗣在父权社会是一大耻辱。阿金的母亲为了有人继后香灯,竟央求同姓工友过继儿子给她。当时过继仔的亲生父母更到她的家看过田地才把儿子过继。阿金形容,过继仔的亲生父亲好赌,她更曾目睹对方父亲向自己母亲借钱,她认为这根本就是卖仔。虽说如此,过继仔与阿金的家庭十分疏离,每次做节回来点过灯,吃过饭后,随即匆匆而去。及至过继仔结婚,无端搬进阿金的家,生活上种种磨擦日深,加上眼见父母事事偏袒过继仔,心里更觉难受。三姊妹早早出嫁,剩下阿金面对这个家。在1982年的暑假,阿金感到家无宁日,决定投靠移民荷兰的姊姊。岂料,这一别竟与父亲成永诀。阿金返港后,听到亲友所言,认定父亲的死定必与当日留在家中的过继仔的妻子有关,起码对方没有及时送父亲入院救治。

 

自此以后,阿金与过继仔一家势成水火。而争产问题,更令双方关系白热化。阿金的父亲财产不少,父亲死后,妻子充当遗产司理人。不过,阿金的母亲亦在1991年证实患上鼻咽癌。阿金对母亲不离不弃,即使受尽母亲的冷嘲热讽,无理取闹,但仍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更不惜辞工照顾母亲。可惜的是,母亲心中没有这个女儿,念念不忘的仍然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过继仔。1993年8月的某一天,过继仔哄得阿金的母亲跟他办理继承阿金父亲遗产的手续。阿金母亲更欢天喜地跟阿金说「心安乐啦」。这令阿金与三姊妹,没法继承父亲的一分一毫。

 

抗争过程

 

新界原居民的丁权问题一直备受争议,香港一报章(<<明报>>)在1993年9月9日独家报道《新界条例》将影响新界土地上所有物业的继承权,包括在新市镇发展的居屋屋苑,非原居民女性亦将无此权利,估计受影响人数高达全港四成。报导后引起各方极大回响,各方抨击在《新界条例》下的男女不平等现象,政府亦计划修例,但计划只有非农地的继承权获得豁免,新界女原居民仍然要承受百多年的无理传统所剥削。与此同时,郑丽嫦在1993年8月开始,以个人名义发起原居民妇女签名运动,反对剥夺女原居民继承权的法例,又分别致函港督、新华社、港同盟及传媒等,述说自己的故事,并要求各方关注有关问题。

 

不知是否事有凑巧,阿金在电台听到有关丽嫦的故事,经教友的介绍,开始与丽嫦取得联络。加上,丽嫦在元朗开设的跌打医馆集结不少围村妇女,其中一名女原居民邓英亦在一次看跌打的过程中,感怀身世,与丽嫦互相诉说自己的故事。这几名女原居民慢慢走在一起,丽嫦亦辗转联络到一直关心新界女原居民被歧视的香港妇女中心协会。当时的协会主任王秀容跟进郑丽嫦的个案,认为过往新界女原居亦有挺身而出讲述自己的故事,但都只属于零星落索。她建议丽嫦等人组成一个委员会,有助集结力量,其后邓妹、黄水丽、邓元带等女原居民在辗转介绍下,亦在妇女中心组织起来争取应有的权益。这几位女原居民终于在1993年10月成立「反歧视原居民妇女委员会」,11月易名为「新界原居民妇女委员会」(下称「委员会」)。丽嫦形容,当时王秀容给她很大的支持,像在背后撑着自己,感到那份力量。

 

至于一直很少对外透露自己身世的阿金亦称原居民妇女之间的认同感是在其它地方难以找到。「那时大家都好痛苦,因为街外人没有人明白你。是这几个(原居民妇女)个案走在一起,身同感受,才明白你。」即使阿金与相熟的教友谈起,亦难有亲切之感。「他们不是当事人,都不会明白,明白不了,只会听罢水过鸭背,知道是这种情况,但都感受不到你的凄酸。」

 

经过媒体报道原居民妇女受到的不合理待遇后,新界男原居民士绅所组成的乡议局矢口否认,围村内的妇女受到不公平待遇,更力言她们都是自愿把父亲的遗产送赠兄弟或男丁亲属。「委员会」的成员为了打破乡议局的谎话,在10月23日亲自申请法律援助,以个人的遭遇为例,期望在法庭上告知大众原居民妇女所受的迫害与惨况。

 

「委员会」的成员都没有丰富的组织行动经验,但在妇女中心提供的支持下,发起一连串抗争行动。她们在40条围村发起「支持原居民妇女有土地承继权」的签名行动,包括走访自己所属的围村,并取得124名原居民妇女的支持,这表示「委员会」得到默默受到压迫的原居民妇女的认同。不过,并非所有原居民妇女都有勇气签名支持,亦有人不相信签名就可以废掉百多年的传统。丽嫦的堂妹是一名护士,也算是知识分子,偏偏她不愿意签名,任丽嫦花尽唇舌也不管用。

 

为了引起社会更大的关注,她们游行去港督府请愿,在门外做话剧;知道当时的港督彭定康到新界屏山文物径参与开幕仪式,亦赶往彭定康途经之地,拦路递交请愿信。她们又去立法会申诉部、召开记者会、出席城市论坛、讲座、电台、电视节目等。这班住在新界甚少踏出围村的原居民妇女不论是各间大学、中心区域如尖沙咀或维多利亚公园,她们都一一前往。丽嫦形容她们所说的没有理论,只有为正义,讲真心话。她们穿起传统服饰,朴实的蓝色斜襟衣,头顶草笠,与其它妇女团体合作,发起街头签名运动,演街头剧,唱山歌,自编自唱一段段凄酸故事:

 

「嗨!女原居民真系惨呢!哎哟哎哟/呢个世界不公平呢!哎哟哎哟/叔伯弟兄霸哂屋地,叔伯弟兄霸哂屋地/累地妇女无地位咯……」

 

「嗨!香港个法治社会呢!哎哟哎哟/男男女女都有权呢!哎哟哎哟/为我姊妹伸诉公义/男女均一享有机会/万众一心欢乐唱咯……」(山歌)

 

「说新界 道新界 新界本是个好地方/自从有了新界条例 妇女从此没有地位/新界条例没有道理/得……令冬飘一飘 得……令冬飘一飘/得飘 得飘 得飘/得飘飘意得飘飘飘一飘」「说新界 道新界 新界本是个好地方/如果修订了新界条例 妇女将会有地位/新界条例改得有理/得……令冬飘一飘 得……令冬飘一飘/得飘 得飘 得飘得飘飘意得飘飘飘一飘」(寄调《凤阳花鼓》)

 

事实上,亦并非每个原居民妇女都愿意道出自己的身世,毕竟所承受的压力十分之大。即使「委员会」内的核心成员──阿金亦因为家庭的压力,没有将自己的故事向外公开。阿金虽然经常出席委员会的行动,但总会戴着黑眼镜,用草帽、手巾等遮着自己,亦要经常留意摄影机和摄录机的所在,怕被拍到给人认出。无可否认阿金紧张兮兮,但生于一个整天打打闹闹的家庭,而明知自己没法逃离这个家,做每项事情总会提心吊胆。有一次她被一个电视节目《星期二档案》拍到了,虽然面容被遮着,但她还是怕母亲看到会斩死她,她经常说:「总之无亲情,在暴力之下成长」「有个班人(争产的人)存在都无亲情。」

 

或者对社会制度的压迫,还有一大班姊妹一起面对和承受。回到家,处理最贴身的亲人间的关系,宁愿少说为妙。阿金如是,带头争取的丽嫦亦如是。丽嫦在家,尽量不和兄弟作任何争论,怕被冠上争家产的罪名。面对同住一条村的叔怕兄弟,丽嫦认为不能面对面与之冲突,叔怕走在前,自己就走在后。走过的叔伯聚脚的地方被他们出言侮辱,亦一声不吭避开。丽嫦称:「因为我知道忍一时之气,就天下和平。因为我们的目的是修订<<新界条例>>,而不是要和他们对抗,女原居民拥有继承权,就代表我们成功了。」

 

「委员会」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她们最初只为争取个人的权益以及引起大众的关注,后四出奔走,游说各党派议员的支持,终于得到立法会议员陆恭蕙的支持,向立法局提出修订<<新界条例>>草案:除了新界的「祖」和「堂」外,女原居民亦应有继承权,而草案内容亦包括农村地。这项修订一方面回避了围村内最为敏感的公家地方,即「祖」和「堂」,亦同时保障私人产业的继承权不会受到传男不传女的习俗所害,令女子同样可根据先人的意愿获得遗产分配。港府最后接纳陆恭惠的修订动议。

 

不过,此举惹来乡议局的强烈不满,因为他们在传统习俗的既得利益将会受影响。他们不仅认为修例后,外姓人将可夺取祖辈遗下的土地,还视此为港英政府借此打击新界原居民地位之举。当事件被政治化为城乡以及殖民者与被殖民之间的矛盾时,新界男性原居民个个义愤填膺,要发起所谓「保家卫族」的非理性行动。

 

在1994年3月22日,立法局门外的暴力事件成为争取过程的一大转折点。各界都无法接受在香港这个法治之区,竟有人如此野蛮无理,赤裸裸地彰显暴力。多个妇女团体在事后都发表声名强烈谴责。传媒亦在翌日大力讉责暴力事件,市民亦自发致电电台、在报章撰文和刊登讉责声明,一所中学的师生亦自发举行签名运动,讉责暴力事件。

 

另一边厢,临近九七回归,乡议局认为可借助中央政府的力量,迫令港英政府就修例让步。乡议局成立的「保乡卫族抗争总部」,更一度计划上京请求中方出面解决事件。中国国务院港澳办亦在数日后发表声明,指新界原居民权益受到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保障,有关修订案取消「原居民」的概念,因此不能与男女平等混为一谈。港督彭定康随即公开澄清,指出陆恭惠并无任何阴谋,政府亦无意打击原居民权益。

 

「委员会」最初只有不足10名成员,但在一连串的行动过后,特别在3月22日暴力事件发生后,结连不少社会团体,声势一时无两。妇女团体亦在4月11日宣布每周三均到立法局门外集会,直到条例通过。这是一个漫长的行动,但妇女团体没有轻言放弃,每次集会都会高叫口号,唱着原居民妇女所编写的歌曲,或一首又一首妇运的歌,有时亦会表演话剧,气氛积极和欢乐。反观,以乡议局为首的新界男性原居民,虽然自3月22日暴力事件后,己被警方以铁马与妇女团体分隔开,他们亦轮流派出27个乡事会委员会示威请愿,在与支持者隔岸对垒时,仍会不断叫嚣和口出脏言。4月24日,新界南约区居民在西贡举行村民大会。会后百多名村民到西贡抗日英烈纪念碑拜祭,并「处死」代表彭定康、陆恭惠、李柱铭、冯智活、李永达及司徒华的纸人。乡议局在5月8日亦发起7,000多人的大游行,支持保家卫族行动。

 

《新界条例》被修订,妇女权益可争取

 

最后,政府向立法局审议新界土地(豁免)草案小组提交一份综合修订,令农村土地继承符合男女平等原则,而新界原居民的其它传统权益将不会受到影响。在6月22日,立法会恢复二、三读草案,经过6小时争辩,修订草案最后以36票支持,2票反对,3票弃权而获得通。

 

<<新界条例>>被修订后,曾有原居民妇女从荷兰回港,成功取回土地继承权。不过,并非每一个女原居民都如此幸运,不少女原居民因为不识字,以及政府在修订条例后没有作好宣传,令不少女原居民都不清楚她们的权益,白白丧失应有的继承权。即使「委员会」的成员邓妹,在法例通过后,取回土地,但因为法例没有赋予建屋权,令她所受到的滋扰不断。围村内的恶霸经常迫她、问她、求她、抢她,要她把土地给他,因他是男人。其实斗争还在继续,并没停止。

 

虽然《新界条例》已被修订逾10年,但事件仍未完全结束。新界原居民妇女委员仍然在自己的岗位作出努力,个别成员仍在打官司,争取自己的合理承继权。「委员会」的成立,亦集结了这班原居民的力量,在生活上遇到问题时,仍会互相倾诉和扶持。丽嫦亦在争取的过程中,更深深明白到围村教育的重要,于是在近年发起围福音团契,希望通过宗教让围村带来和平。

 

协助成立「委员会」的王秀容形容,这个组织继续存在是要让别人知道,原居民妇女亦是土地拥有者,她们虽然是妇女,但不表代她们没有继承权,可以任人抢夺她们的土地。这个组织的存在其实是一个象征,告诉大家女人仍然有需要继续争取,不能停;而实际所谓的传统现在是行不通的,女性是会站出来去争取的。

 

 

 

 

 

 

 

 

 

 

 

引文

 

一班在新界围村长大的妇女,深受传男不传女的传统影响,被家族中的男人抢夺了土地房子,并身心上承受着各种压力后,终于忍无可忍,挺身向大众述说她们的故事,同时希望,为围村的下一代带来更平等、更和平的环境。她们的努力,最终成功争取了歧视女性的《新界条例》的修订,同时聚结各界的力量,成为香港妇运的里程碑。

 

原居民妇女亦是土地拥有者,她们虽然是妇女,但不表代她们没有继承权,可以任人抢夺她们的土地。这个组织的存在其实是一个象征,告诉大家女人仍然有需要继续争取,不能停;而实际所谓的传统现在是行不通的,女性是会站出来去争取的。

 

[1] 蓝帽子,即香港警务署属下的警察机动部队,任务是各区的反罪案巡逻、大型搜索、大型活动的人群管理等。由于所戴的是蓝色贝雷帽,故被称为蓝帽子。

[2]「陀衰家」是广东俗话,意思是败坏家门声名,并将噩运带到家里。

这篇文章同时有 English